为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持续生计,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举行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 年 5月 12日上午 9 点
二、听证会地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会议代表对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东平县辖区内年满 18 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东平县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东平县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和法人,请于 2023 年 4月 13 日至 2023 年5 月 12 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联系人:郭启超,联系电话:0538-2858530)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由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等部门,经济开发区、滨河新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每个乡镇(街道)所选具有代表性的村的村民代表 2-3 名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