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贯彻落实《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规范用字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泰教函〔2023〕30 号)要求,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和文明城市建设,东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整治内容
县城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名称牌、店招店牌、厂招厂牌、户外广告、路名牌、公交车站牌、指示牌及其它长久性公共用字等,特别是以人流量大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
二、检查整治时间
2023 年4 月底前结束。
三、检查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整治范围内的用字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查找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旧字形、字形不全等涉嫌不规范用字及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
(二)检查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门店,或未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依据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拆除或者销毁。其中广告用字涉嫌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严肃查处。东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东平县教体局、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将进行联合督查,将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本次规范用字检查整治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着力构建语言文字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语言文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特此通告。
东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