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东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决定自现在起到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全县各金融机构有自贷或担保贷款到期或逾期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主动还贷付息。
二、在规定时间内,对屡次催收仍不主动还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除将不良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外,依法进行清收,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其他公职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做守法诚信的表率,带头偿还拖欠债务,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公职人员,将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全县金融机构要发挥主体作用,严格审查放贷行为,落实清收责任。对因不遵守行业规则、不讲究职业道德、内外勾结等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诚信意识,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内外联合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等失信行为。
在此严肃警告,有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认清形势,不心存侥幸,本着对自己、家庭、单位、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偿还金融债务。
举报电话:
东平县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38-2850018、0538-2831176
特此通告。
东平县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