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东平县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3-04-15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830
核心提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东平县现行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已形成调整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要求,拟召开东平县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

  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提高城镇公示地价体系现势性,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东平县现行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已形成调整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要求,拟召开东平县202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30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企业代表及自愿报名参会代表。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3年5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提交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评估事务所)。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3685387800

  特此公告。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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