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平县斑鸠店镇、旧县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2023-05-24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690
核心提示:关于公布东平县斑鸠店镇、旧县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东平县斑鸠店镇、旧县乡设置部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

  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东平县斑鸠店镇旧县乡设置部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

  严格管理路段共计6处:1、G220国道342KM+149M至345KM(黄河河务局斑鸠店管理段——中石化泰安东平7号加油站路段);2、S246省道幸福黄河大桥路5KM+500M至7KM+100M(斑鸠店镇子路堤路口——220国道路段)。3、G220国道335KM+900M至337KM+600M(旧县远方驾校——中石化第五加油站西三岔路口路段);4、S246省道108KM+697M至110KM+700M(G220国道?——旧县渡槽路段);5、旧县乡青云路(旧县乡政府——时代新城社区南墙路段);6、旧县乡新城街(旧县卫生院——霸王坟公园路段)。

  包括上述严格管理路段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驾驶人在其他路段停放机动车时,也应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规范、有序、顺向停放车辆。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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