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东平县“最美兵妈妈” “最美军嫂”的通知

   2023-06-03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220
核心提示:关于选树东平县“最美兵妈妈” “最美军嫂”的通知,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国防事业、关爱兵妈妈和军嫂这一特殊女性群体的良好氛围,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兵妈妈”“最美军嫂”选树活动。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扎实做好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女性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国防事业、关爱兵妈妈和军嫂这一特殊女性群体的良好氛围,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兵妈妈”“最美军嫂”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东平籍现役军人的母亲、妻子。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女性素养好。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女性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辛勤劳动,努力工作,勇于奉献,成绩显著,在东平建设中争做勇立潮头的巾帼先锋。

  3.奉献拥军好。勇挑家庭重担,吃苦耐劳,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全力支持丈夫或子女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引领风尚好。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办实事,社会影响广泛。邻里团结,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实践,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受过本级以上同类型表扬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表彰办法

  在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立足各自辖域、行业领域大力宣传、认真组织、择优推选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由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政工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选树活动,共同研究确定“最美兵妈妈”“最美军嫂”人选。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最美兵妈妈”“最美军嫂”选树活动,是参与“双拥”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推荐出来。

  (二)强化宣传。要大力宣传“最美”先进事迹,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优秀典型事迹,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推出,努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推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于6月20日前,将东平县“最美兵妈妈”(军嫂)推荐表(一式三份)、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dpxsyb@163.com)。联系人:刘景港,联系电话:0538-2832699。

  附件:东平县“最美兵妈妈”(军嫂)推荐表

  东平县妇女联合会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东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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