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东平县建筑施工 噪声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790
核心提示:为加强2023年东平县夏季高考及等级考试、中考和高中学业考试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确保我县2023年高考、中考和高中学业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加强2023年东平县夏季高考及等级考试、中考和高中学业考试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23年高考、中考和高中学业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7月2日,高级中学、明湖中学、东平一中、艺术中学、实验中学方圆500米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6时)进行施工作业。6月6日至10日(高考、等级考试)、6月12日至15日(中考)和6月29日至7月2日(夏季高中学业考试和冬季高中学业考试,具体时间待定)全天,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因排危抢险等特殊原因必须进行赶时施工的,须提前向环保等部门申请备案,并严格公示和落实各项降噪措施。

  二、即日起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工地全时段不得进行强噪声和震动施工作业,并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行为管理,防止人工作业噪声扰民。

  三、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考试期间施工作业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反本通知进行施工活动;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发生;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作业时间,居民休息时段严禁施工。

  四、东平县住建局将加强高考期间施工噪声专项巡查力度,对发生噪声扰民的工程项目,要坚决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发现存在有违反本通知,未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或擅自进行夜间施工行为的,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538-2859169、0538-2896110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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