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子玉与被执行人史忠伟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史忠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子玉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史忠伟,男,197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大牛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0824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史忠伟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29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