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泰卫发〔2022〕10号)的规定,经考试选聘、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4日;
监督电话:0538-2077502。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6日
根据《泰安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泰卫发〔2022〕10号)的规定,经考试选聘、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4日;
监督电话:0538-2077502。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