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流程

   2023-08-31 斑鸠店镇人民政府120
核心提示:斑鸠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手续及办理流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设立合作社至少5名成员。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字号名称及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和全体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单页原件(复印件1份)。

  4.住所使用相关文件(房产证、村委会证明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变更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字号名称及经营范围。

  2.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规定提交任免职决议;

  3. 变更出资总额的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村集体财务代理

  1、村级财务申报:村会计提交当月发生的所有与经济业务有关的原始票据。

  2、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

  3、村会计将审核无误的票据归类整理,填制传递证明。

  4、根据传递证明和原始凭证办理资金收付。

  5、记账。

  6、村集体将本月发生的财务在次月15日之前公开。

  五、家庭农场申报

  申报流程: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县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数量、规范化建设水平等因素,将申报数量和要求下达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本着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推荐上报。

  申报材料:申报县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应制作《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书》,封面载明家庭农场名称、经营范围、农场主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申报时间等。申报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收入,土地流转情况及流转合同复印件,家庭农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主要产品“三品一标”等注册及订单销售情况,经营场所及经营过程相关图片,带领农户增收情况,农场健康发展的其他情况;从事特殊种养业的家庭农场,应提供特殊行业从业许可凭证复印件。

  六、农民合作社申报

  ①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农经部门提供书面申报材料

  ②乡镇(街道)农经部门根据县联席会议下发的评定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严谨、规范,在此基础上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协商确定县级示范社推荐范围。

  按规定时间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农、林、牧、渔、机等)审核后,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经管办)汇总。

  申报材料:

  ①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成员名册④章程、管理制度⑤当年(或上年)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分配表⑥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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