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923执恢17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龙保庆与被执行人张洪岱人格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洪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龙保庆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洪岱,男,1970年09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700925xxxx,汉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稻屯村。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180000元及迟延履行金。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洪岱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98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