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2023-10-17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670
核心提示:按照《东平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发〔2023〕13号)要求,现将优抚对象参保缴费有关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按照《东平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发〔2023〕13号)要求,现将优抚对象参保缴费有关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优抚对象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现行政策个人全额缴纳对应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其享受的财政资助(一档缴费标准,即370元)在征缴期结束后再进行补贴。优抚对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交费优先享受最高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

  当前,我县2024年度居民医疗参保缴费正在进行中,在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醒广大优抚对象,为了您的健康有所保障,请及时参保缴费并向您抚恤补助关系所在的乡镇(街道)提交缴费凭证。

  联系电话:2839908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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