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4〕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郭明华(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1974)、贺茂勇(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3714)、侯玉喜(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3471)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尚礼路96号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38-3012659
特此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