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鲁0923执7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桂平与被执行人刘宽银、何国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宽银、何国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桂平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宽银,男,1963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东平县老湖镇后仓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31201xxxx。
被执行人:何国梅,女,1967年3月26日,汉族,农民,住东平县老湖镇后仓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70326xxxx。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39.8万元及迟延履行金。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宽银、何国梅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98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魏助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