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鲁0923执3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广振与被执行人赵景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景良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广振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景良,男,1985年07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老湖镇前楼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850719XXXX。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1500元。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景良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拘留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景良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5839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