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4〕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师国栋(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431X)在其经营的东平县斑鸠店镇天天手机卖场内,未经客户许可,通过发送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手机APP等方式从姚传峰处获利781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尚礼路96号东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38-3012659
特此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