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多元需求,发挥全国老年人体育赛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定于5月17日至20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举办2024年全国老年人钓鱼比赛。
1、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协办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3、承办单位
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政府
泰安市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泰安市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
泰安市东平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4、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7日—20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状元湖垂钓基地举行。
5、项目设置
(一)3.6米手竿池钓鲫鱼尾数赛
(二)4.5米手竿池钓混合鱼总重量赛
(三)5.4米手竿池钓混合鱼五尾大重量赛
6、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老年人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承办单位东平县可派1支队伍参加。
(三)每单位限报2支队伍。每队限领队1人、队员3人。符合队员资格的领队可兼队员。报名总数限定60支参赛队,额满为止。
(四)交流活动采用手机抽签、积分系统,请运动员携带智能手机。
(五)年龄:男(60至72周岁,1952年至1964年出生);女(55至72周岁,1952年至1969年出生)
(六)参赛人员须本人和亲属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突发性急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7、竞赛方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的竞赛规则。每名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3.6米手竿钓鲫鱼尾数赛二场(有效鱼:鲫鱼),每场90分钟;4.5米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二场(有效鱼:鲫、鲤、草、青鱼),每场90分钟,5.4米手竿钓混合鱼五尾大重量赛二场(有效鱼:鲫、鲤、草、青鱼),每场90分钟,共六场比赛,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以每名运动员3个单项6场总积分排定个人全能成绩,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个人单项积分、总重量、总尾数直至抽签决定。
(三)团队总成绩以三名队员总积分排定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个人总积分为副本分、直至抽签决定。
(四)团体单项成绩以三名队员单项总积分排定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个人总积分为副本分、直至抽签决定。
(五)本次比赛为公饵赛,饵料和鱼护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严禁携带任何与饵料相关的物品进入赛场,发放的鱼护必须使用。
8、奖励办法
(一)设团体优胜、优秀奖,各项按参加队(人)数的40%、60%比例颁发奖牌。
(二)设金、银、铜牌,分别取个人全能成绩前三名、团体总成绩前三名、鲫鱼单项团体成绩前三名、混合鱼单项团体成绩前三名,五尾大单项团体成绩前三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遵守赛风赛纪、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单位。
9、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全国老年人钓鱼比赛报名表》(附件1)、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2024年全国老年人钓鱼比赛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2)、《2024年全国老年人钓鱼比赛抵离信息表》(附件3)报东平县老年人体协,并请以电话方式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人:
李树进 13561779296 0538-02092672
吴子言 15660467209 0538-02092672
邮 箱:dpxtyj@163.com
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比赛前10日由参加单位向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须盖章),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换。
10、经费
(一)各代表队至比赛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240元/人/天,共4天,计960元,于报到时统一交纳,提前离会费用不退。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交通等均由承办单位承担。
(二)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三)如本队出现单男(女)空床位时,大会有权安排其他队人员入住,届时请予以配合。如需单间,可在报到时向组委会说明并补差价120元/人/天。不足部分大会负责。
11、报到和离会
(一)请各队于2024年5月17日到东平县东平湖大酒店报到。
(二)大会将根据各队到达时间在济南遥墙机场、济南西高铁站、泰安高铁站进行接站。请各队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抵离信息表(附件3)报至东平县老年人体协,以便安排接站。
联系人:彭延超 15263074706
邮 箱:dpxtyj@163.com
(三)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自愿参赛责任书、保单原件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四)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于5月17日18:30到东平湖大酒店指定会议室参加钓鱼比赛组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五)5月21日早餐后离会。
12、申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在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13、仲裁和裁判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14、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