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8号)
东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东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孙雷的提请,于2024年7月17日任命:
公杰同志为东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含芬同志东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8号)
东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东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孙雷的提请,于2024年7月17日任命:
公杰同志为东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含芬同志东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