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学生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压力,提升周边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道路实际,决定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实施机动车辆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佛山小学
二、佛山中学
三、第四实验小学
上述时间段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学校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以我市教育部门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期间不受限时通行限制。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限时通行要求,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24年11月19起,对该路段违反通行规则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牌的提示,安全文明驾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