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 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金宁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进行司法拘留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给予奖励。一次执行到位全部金额一次性奖励10万元整。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5821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