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
截至2月21日12时,泰安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4例(含治愈出院12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泰山区24例(泰山区上报,2例居住地为岱岳区,1例居住地为新泰市,6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1例居住地为徂汶景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2例,东平县2例,宁阳县1例。排除疑似病例17例,其中泰山区9例(泰山区上报,3例居住地为岱岳区,2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1例,宁阳县1例,东平县1例。治愈出院12例(泰山区8例,新泰市1例,肥城市1例,东平县2例),死亡病例1例。
目前,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72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573,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99人。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
2月21日12-24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6例。
新增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第35例:患者,女,65岁,居住于徂汶景区化马湾乡洼里村。患者2月1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到洼里村卫生室就诊未见好转。2月19日上午10:00,由村医驾私家车带患者及其丈夫(村疫情检疫员)到化马湾乡卫生院就诊,血常规及CT检查结果异常。经泰山疗养院专家远程会诊,10:50分由村医驾私家车转入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以肺炎收入院。2月20日下午2:00左右转到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治疗。患者自述自春节以来一直居家,否认有外出史、与外来人员接触史,发病前3天除丈夫外未接触他人。其子为泰安人寿保险公司职工,1月24日回家探望父母,25日返泰后未再与患者接触。
截至2月21日24时,泰安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5例(含治愈出院18例,危重病例1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泰山区25例(泰山区上报,2例居住地为岱岳区,1例居住地为新泰市,6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2例居住地为徂汶景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2例,东平县2例,宁阳县1例。排除疑似病例17例,其中泰山区9例(泰山区上报,3例居住地为岱岳区,2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1例,宁阳县1例,东平县1例。治愈出院18例(泰山区11例,新泰市2例,肥城市2例,宁阳县1例,东平县2例),死亡病例1例。
目前,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72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573,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99人。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
注:1.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2.为便于开展工作,对上报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进行标注。
信息来源: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