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内旅游景区景点自2月29日起恢复运营

   2020-02-28 海报新闻180
核心提示:2月28日,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发通知,东平县内旅游景区景点自2月29日起恢复运营。

2月28日,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发通知,东平县内旅游景区景点自2月29日起恢复运营。同时,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还对景区景点运营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且一并下发了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

通知指出,结合东平县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实际,经研究,并报东平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内旅游景区景点自2月29日起恢复运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景区在工作中应注意:游客、员工一律戴口罩、量体温、扫二维码进入景区景点游览、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景区景点要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驻地乡镇要加强管理,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对景区的巡回检查和督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景区景点要统筹防疫和复工工作,争取经营主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版权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东平网"字样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东平网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同时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若不想被转载,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东平网官方群。
 
更多>同类东平新闻
  • sddp168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东平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增值服务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删稿申请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广告投放:  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