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东平县企事业单位应对疫情,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县医保局主动作为,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了一系列政策、资金支持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该局积极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根据政策,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同时,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截止到3月2日,我县已有65家企业已递交缓交申请。此举一方面保证广大中小企业参保职工不因缴费问题而影响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另一方面通过给予中小企业一定时间段的缓缴期,帮助中小企业解困,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针对本次疫情影响,该局综合考虑影响基金收支的各项因素,在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实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我县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缴费费率。预计到年底,医保基金将少收缴1795万元,确实减轻单位缴费压力。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该局设立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他们对新开工复工企业医保登记、企业新增职工参保、医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慢性病备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参保单位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适当延长征缴与年度基数申报期限,确保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截至目前,已为我县610多家企业提供不见面服务,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在网上进行传递人员增减信息,基数申报数据等业务,单位传递信息后,医保经办机构在后台直接审核处理,真正实现了业务“不见面”办理。
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该局积极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47家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共预付基金3061万元,主要用于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截至目前,已为12家企业解决资金周围困难480万元,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通讯员 苏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