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东平县各类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缓解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压力,普享社会保险费减免待遇,东平县社保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到早行动、早测算、早落实,全力做好疫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工作,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自2020年2月起,将为723家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6691万元,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惠及企业职工20106人;并于27日全部返还了我县73家中小微企业2月缴纳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27.84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加大稳岗返还力度,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助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通讯员 陈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