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免征723家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6691万元

   2020-03-10 东平县人民政府300
核心提示:​为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和资金压力,东平县社保中心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早行动、早测算、早落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减免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和资金压力,东平县社保中心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早行动、早测算、早落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减免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林召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加大稳岗返还力度,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疫情期间,东平县社保中心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网上办理”“容缺受理”等办理方式,自2020年2月起,在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的前提下,将为723家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669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0106人;2月27日全部返还73家中小微企业2月缴纳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27.84万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版权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东平网"字样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东平网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同时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若不想被转载,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东平网官方群。
 
更多>同类东平新闻
  • sddp168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东平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增值服务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删稿申请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广告投放:  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