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原则同意泰安市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0.03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0.274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1.553平方千米。
批复要求,坚决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按照批复确定的范围进一步勘界定标,因地制宜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依法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杜亚慧)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原则同意泰安市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东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0.03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0.274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1.553平方千米。
批复要求,坚决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按照批复确定的范围进一步勘界定标,因地制宜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依法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杜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