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05-27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240
核心提示:东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包括预备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5月25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包括预备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东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

  三、审查东平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东平县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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