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110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求助服务渠道,然而却有人谎报警情,恶意骚扰110。近日,东平县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的案件,将扰乱单位秩序的陈某某(男,51岁,东平街道人)治安拘留7日。
经查,陈某某在济南市务工,2020年5月28日至6月1日,以要求民警帮其找工作为由,先后拨打110报警电话32次,民警电话告知陈某某多次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的行为涉嫌违法,并口头传唤其立即返回东平,配合调查、接受处理,但陈某某拒绝返回东平。6月4日,民警赶赴济南将其传唤至东平县公安局,陈某某对多次无故拨打110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东平县公安局民警提醒:
110是公共资源,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恶意拨打骚扰110、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是违法行为。如果110被恶意报警、无效报警占用,发生重大警情,打不进来或耽误时机,产生严重后果无法设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