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铲车的“隆隆”轰鸣,位于东平湖防汛大堤与黄河防汛大堤交汇处的建筑物被强制执行拆除,东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危害生态环境案件,有效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防汛安全。
刘某某长期占用东平黄河河务局一处老旧管理房,并在东平湖防汛大堤与黄河防汛大堤交汇处自建了房屋、大棚等,本院依法判处刘某某腾退所占用的管理房,拆除自建房屋、大棚等。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自动履行。立案执行后,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强制执行公告后,仍未主动履行,遂决定强制执行,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东平湖是黄河下游唯一重要蓄滞洪区,近年来,湖堤周围违建乱建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东平湖与黄河生态环境和防汛安全。东平法院快速执结上述案件,及时排除了隐患,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该案执行过程中,东平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进行了现场见证,一方面增强执行透明度,保障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加强司法宣传,实现严惩一个、威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