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主持会议,副主任侯圣玉、李元申、陈兰芳、王成明、牛之春,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出席会议。东平县副县长王冰,东平县法院院长张海鹏,东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谢宁等10名省派东平县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东平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评议了驻东平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就做好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刘思宏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壮大国有企业规模;加快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认真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就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刘思宏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牢“促发展、保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健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大源头管控,以最严厉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就授予“东平荣誉市民”称号事项,刘思宏指出,授予谢宁等10名同志“东平荣誉市民”称号,既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肯定,也代表了全县人民的心声。要以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念、加压奋进,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刘思宏强调,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加强督查督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和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
就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刘思宏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作为选举单位,对各位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是肯定的,希望各位代表再接再厉,继续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全县人民代好言、履好职,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刘思宏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