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启动

   2021-03-25 共青团东平县委330
核心提示:经研究,东平县委宣传部、团县委、东平县人社局、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融媒体中心决定联合开展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引领全县广大青年强化创新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东平县委宣传部、团县委、东平县人社局、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融媒体中心决定联合开展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青年奋斗精神,选树青年创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县“双招双引”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创享青春 智汇东原

  三、评选要求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年龄认定以2021年5月4日为界。在东平工作或创业三年以上。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3)主导创办了至少1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等),原则上担任主要负责人。

  (4)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已存续三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在行业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参评对象不得有违规、违纪、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2.优先条件

  (1)帮助和支持青年就业,积极吸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生产经营要素中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创办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3)所创办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在促进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导向作用。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成立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有关领导、创业专家导师、媒体人士等组成,负责评选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

  五、活动流程

  (一)申报推荐(3月23日-4月6日)

  评选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青年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推荐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青年。

  2.青年自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创业者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向创业经营地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申报,也可直接向团县委申报。

  (二)评审阶段(4月7日-4月16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组委会初审。评委会对参评对象进行集中评选,确定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候选人,通过“青春东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宣传阶段(4月17日-4月30日)

  对评选出的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颁发荣誉证书。事迹在广播电视、报纸、东平手机台、“青春东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

  六、申报材料

  1.《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一式二份;《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候选人综合审查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一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重点介绍自主创业典型事迹,科技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承担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带动就业等有关情况(2000字以内)。鼓励提供VCR视频介绍,时长控制在3分钟。

  3.推荐人选近期2寸蓝色背景竖版免冠彩色证件照,所在企业生产照片,个人工作、生活照片各2张(以上电子版照片均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名称统一为“推荐单位+本人姓名”,如:东平街道李明)。

  4.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扶持措施

  1.政策扶持。

  团县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按本系统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凡入选个人均可优先加入东平县青年创新创业联谊会,成为联谊会骨干力量。

  2.融资支持。

  对“十佳创业青年”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符合授信标准的对象提供创业贷款、小微企业创业补贴贷款等融资支持。

  3.创业跟踪服务。

  对“十佳创业青年”进行跟踪服务,安排创业导师一对一进行指导,推荐参加省市县创业培训和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发动。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向单位领导汇报,采取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人社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广泛动员优秀创业青年参与到东平县首届“十佳创业青年”评选活动中,深入挖掘青年创业典型。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讲述青年创业故事,积极营造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择优推报。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人社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把入口关,严格材料审核,确保候选人材料真实、准确。各乡镇(街道)分别推荐不少于3名创业青年。推荐材料纸质版(盖章)请于4月6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县委主楼505室),同时需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可扫描下面二维码,获取下载相关资料)

共青团东平县委

  联系人:孔凡高

  联系电话:0538-2822323

  电子邮箱: dpgq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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