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李金峰带队就《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条例》立法工作来我县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锋、副主任李元申参加座谈。
李金峰介绍了《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指出,开展立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生态、生产和生活的关系,省、市、县的关系,地方部门和老百姓的关系,职能和权利义务的关系,统筹推进立法工作,在发挥东平湖防洪功能的同时,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和生态安全,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规划引领、资源利用、生态保护、职能体系、监督执法等方面,扎实推进东平湖生态保护,以生态文明促进更高质量发展。
陈锋表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好东平湖,着力抓好《条例》颁布后的学习宣传,推动《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奋力谱写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与会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