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8时许,东平县公安局接到市民焦某报警,其停放在东平街道某小区车位上的越野车后车窗玻璃被砸,车内价值35万元的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东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东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岳光雷告诉记者: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发现一可疑人员驾驶轻便摩托车于当天凌晨1时许,往返发案现场两次。并在一监控处成功捕捉到与被盗手机箱子相符的监控画面,最终确认该人即为作案嫌疑人。
警方侦查发现,该嫌疑人作案前一天21时许、当晚0时许,多次对该小区进行踩点守候。作案后驾驶摩托车沿泰东公路向东离开东平县。
东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案民警仉敬成介绍:“3月20日下午,我们兵分多路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实施抓捕,最后在济南市长清区104国道将其抓获,扣押涉案车辆一辆。在对该车进行搜查过程中,发现车内有85部新手机和7部新平板电脑。经侦查,发现这92部电子设备就是东平被害人被盗物品。”
民警提醒:“车锁”不是“保险锁”,不要把贵重财物放在车内,尤其不要放在能观察到的地方,容易引起犯罪嫌疑人的注意。要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下车锁车做好检查,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