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身在国外,国内除空闲厂房和闲置布料外,已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289位劳动者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大胆尝试新路子,协助被执行人以内产外销的方式变废为宝,服装销售款以美金汇入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陆续拿到“血汗钱”。
基本案情
近日,在东平县人民法院,80余名申请执行人领到了拖欠已久的“血汗钱”,拿到钱款的他们脸上难掩喜悦,连连向法院执行干警道谢。这群人均在东平县一涉外企业工作,总计289人,他们利用空余时间为被执行人加工服装,因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故将企业起诉至东平县人民法院。经诉前调解、仲裁裁决,确定该企业应支付289人劳动报酬300余万元。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平县人民法院经多次网络查控和现场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外,国内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场地系租赁,仅剩无人经营的板房和一批布料。考虑到布料和板房司法拍卖价值不大,东平县人民法院多次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征求其意见,寻找实现布料价值最大化的执行方法。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国外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告知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东平县人民法院牵头组织下,形成了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企业内继续加工服装,在国外法定代表人负责销售,用服装销售款支付劳动报酬的执行方案。目前,申请执行人分批次陆续收到执行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