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3年高中报名资格线公布 中考成绩今日可查

   2023-07-04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7340
核心提示:东平县2023年高中报名资格线422分,东平县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线:198分,东平县民办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198分。 中考成绩今日可查。

  2023年7月4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泰安市2023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泰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考试招生的相关情况。

东平县2023年高中报名资格线公布 中考成绩今日可查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于6月13日—15日举行,全市初中学生考试报名106361人,其中毕业年级53866人、非毕业年级52495人。6月26日—7月3日进行了试卷扫描、网上阅卷、成绩合成和数据统计分析。

  二、成绩发布

  7月4日新闻发布会后,12:00开始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查询成绩;16:00开始非毕业年级学生也可查询成绩,将通过“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ww.taszk.com)、爱山东APP公布考生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的成绩用分数表达,同时分县市区公布分数段情况;其它科目成绩只用等级表达。

  三、招生计划安排

  2023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54122人,其中普通高中31410人,职业院校22712人,招生计划多于初中毕业生人数,能够保证每一位愿意接受高中段教育的初中毕业生都有学可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类别较多,包括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等。

  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在同一平台进行。

  四、各类学校报名资格线划定

  (一)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分数成绩情况,划定各类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

  1.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类考生报名资格线:主城区400分,新泰市390分,肥城市381分,宁阳县378分,东平县422分;

  2.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线:198分;

  3.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198分。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相应学校相应类别招生计划的志愿填报,按规定程序录取。

东平县2023年高中报名资格线公布 中考成绩今日可查

  (二)职业类院校报名资格线

  1.“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普通类报名资格线:371分;

  2.初中后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报名资格线:356分;

  3.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报名资格线:214分;

  4.职业中专、技工院校:不设最低报名资格线。

东平县2023年高中报名资格线公布 中考成绩今日可查

  五、录取工作安排

  按照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从7月6日开始,分5次网上志愿填报,7批次录取,计划到7月27日结束。

  7月6日,第一次网上志愿填报,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志愿;7月9日,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

  7月10日,第二次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剩余计划,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13日,公布第二至三批录取结果。

  7月14日,第三次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7月18日,公布第四至五批录取结果。

  7月19日,第四次网上志愿填报,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志愿;7月23日,公布第六批录取结果。

  7月24日,第五次网上填报志愿,填报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志愿;7月27日,公布第七批录取结果。

  具体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六、新生报到工作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级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新生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民办高中招生录取

  今年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学校11所,招生计划共计3250人。符合民办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各民办高中要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各民办高中均须按规定的范围、方式和时间进行招生。

  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提醒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院校,一律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同步招生。请各县市区、各民办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高中段招生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做好今年的高中段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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