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2023年度第六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泰安市东平县应急局利用“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系统”,查处解某某涉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
东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使用“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系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泰安某肥业有限公司近期频繁从事建(构)筑物拆除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执法人员会同危化科监管人员对该企业申报的作业内容分析研判,认为该企业修缮厂房房顶,存在动火、登高等多类别、高频次、长时间危险作业活动,风险程度较高,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予以执法关注。
3月6日,东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委托东平县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厂房房顶修缮,现场3名施工人员正在从事焊接作业。查验3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发现,其中1名电焊工解某某提供的证件疑似假证。执法人员通过应急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未查询到关于解某某的证件信息。执法人员立即对解某某调查询问。询问得知,解某某所持证件系本人购买的假证,其并未参加过特种作业操作培训,也未参加过特种作业取证考试。
解某某购买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东平县应急局在立案调查的同时,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将案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移交东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记者 孙忆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