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县深化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沙河站镇前河涯村党支部书记蔚平违反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1年至2016年,在本村小麦补贴申报工作中,蔚平不正确履职,违反上级政策要求申报发放小麦补贴款,违反工作纪律;2012年7月至2018年11月,蔚平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反国家财经法规。2024年3月,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戴庙镇中金山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智国在社区回迁工作中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4月18日,在中金山村社区回迁过程中,方智国组织他人将金山西社区内围挡私自拆除并将十七棵银杏树毁坏。2023年11月29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以方智国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24年3月,方智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新湖镇轩场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尹成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尹成秋在担任轩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2023年12月,尹成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虚报套取国家惠农补贴;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恶意破坏集体资产;有的不正确履职,乱作为,故意违反工作程序。这些问题的出现,既反映了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又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是典型的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履职尽责。
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好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本区域、本行业内存在的典型问题,认真践行“三敢两不怕”的工作理念,扛牢主体责任,跨前一步,担当作为,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员干部作风能力水平。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抓实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