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查处春节期间
省外返东人员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 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随着春节即将到来,人流物流大幅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我县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平安、健康、祥和欢度佳节,按照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省外入东返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个人信息。所有省外拟入东返东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宾馆报备。亦可通过关注“健康东平”公众号,利用“回东平”模块填写个人报备信息。14天内已经抵东的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宾馆报备,按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及时纳入管理。
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东,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东,确需来东的,抵东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东,确需来东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东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与六类高风险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县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东,确需来东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来自无疫情地区的省外返东人员,抵东后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聚集。
三、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一)省外入东返东人员,不按要求主动报告,瞒报谎报病情、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或者拒绝接受排查、检测检疫、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经劝告无效,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二)进出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村居、小区的人员,拒不配合或阻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人员登记、车辆检查、健康码查验、封闭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明知相关人员自疫区返回,在相关部门调查时提供虚假证言,帮助其隐瞒来历、行程等可能引发疫情扩散、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四)在政府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疫情相关人员进行核查、访问时,以辱骂、威胁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正常履职以及其它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东平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