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城区水系严厉打击非法捕鱼、垂钓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治理区域
县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水系沿岸,以及清月湖、小清河公园、龙王潭、龙王湾、龙泉湖、纸厂家属院外水系、荷花洲、东原湖、金泉水街、龙泉水街、人民公园、白吉河公园及白吉河支线水系等沿线公园、水系。
二、非法违规行为
包括垂钓、下网、地笼、叉鱼等在内的一切捕捞行为,另常年禁止所有电、毒、炸等捕鱼行为。
三、违法处罚
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分别予以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
举报电话:0538-2859169、0538-2851877
特此通告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