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现开展“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法人:目前项目法人未定,正在按程序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起点位于肥城市桃园镇张里庄北的青兰高速(西距桃园互通2.4公里,东距肥城服务区2.5公里),设枢纽互通与青兰高速连接。路线终点位于老湖镇西北与S246临邹线交叉处,顺接泰安港老湖作业区疏港公路。
建设规模:推荐方案全长41.512公里,路基土石方6194千立方米;
路基路面排水2225.7千立方米;
路面1133.2千平方米;
大桥758米/1座;
中桥5座,长340米;
小桥4座,长84米;
互通立交5座(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3座);
分离立交16处;
通道51道;
涵洞45道;
养护工区1处、
监控通信分中心(高速公路管理处)1处、
匝道收费站3处、
主线收费站1处;
永久占地313.1776公顷。
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05、0.1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估算总金额为42.14亿元,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拟建项目为山东省高速网布局规划的组成部分,拟建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山东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山东省与中原地区的联系、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强化泰安对东平辐射带动作用、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革命老区和山(湖)区脱贫、促进(泰)山(东平)湖旅游业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有:
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
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
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
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
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院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直接到我院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成勇
电话:0531-88329337
电子邮箱:sdygc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社会稳定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2019年8月26日-9月1日